蒋宇涵;
摘要(Abstract):
当前夫妻共同财产的形态逐渐复杂化和多元化,其类型已突破传统财产的范围,涉及到其他新的权利形态,这其中就包括股权。夫妻一方名下的股权性质因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受到学界的关注。从郎某某诉李某某、李坚忠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纠纷案出发,深入分析各方观点学说,说明承认夫妻共同股权存在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提出应承认夫妻共同股权的存在这一观点。在此基础上,探讨如何解决夫妻共同股权转让纠纷的问题,列举当前解决这一问题时通常参照的法律依据,阐述其合理性及不足,对完善当前相关立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KeyWords): 股权;夫妻共同财产;性质认定;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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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uthor): 蒋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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