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华;
摘要(Abstract):
随着国际数字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世界主要国家都制定了针对数字服务贸易的限制性管理措施。这些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措施的规则关系到国际数字服务贸易规则框架的构建和我国相关的话语权。通过比较国际数字服务贸易壁垒的主要形式——跨境数据流动限制、数字服务企业的市场准入限制和数字税的征收管理措施,发现美国主张数字服务贸易的自由开放和争斗国际规则的主导权,而欧盟国家出于维护自身数字企业的发展利益,更趋向于制定限制性管理措施。中国一方面要发展数字经济,提升数字化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需要积极完善国内数字经济立法,主动参与国际数字服务贸易规则的制订。
关键词(KeyWords): 数字服务贸易;服务贸易壁垒;跨境数据流动
基金项目(Foundation): 2020年度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升级的嬗变机理与江西路径研究(JJ20104)
作者(Authors): 刘文华;
DOI: 10.19473/j.cnki.1008-4940.2022.01.003